| 申报材料 | 
   1.申办报告,内容应当主要包括:举办者、培养目标、办学规模、办学层次、办学形式、办学条件、内部管理体制、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; 2.举办者的姓名、住址或者名称、地址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; 3.资产来源、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,并载明产权; 4.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需提交捐赠协议,载明捐赠人的姓名、所捐资产的数额、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; 5.学校章程、首届学校理事会、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;(民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:民办教育机构的名称、地址;办学宗旨、规模、层次、形式等;民办教育机构资产的数额、来源、性质等;理事会、董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、人员构成、任期、议事规则等;民办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;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;民办教育机构是否自行终止的事由;章程修改程序。); 6.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; 7.校长、教师、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; 8.区民政部门办理名称审核登记表; 9.区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安全消防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; 10.举办幼儿园需到区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; 11.在会计事务所办理投资3万元以上的验资报告; 12.开设举办的幼儿园或小学的专用账户; |